3月9日,國家發改委、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《關于推薦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提出,以能源、鋼鐵、焦化、建材、有色金屬、石化化工、印染、造紙、化學原料藥、電鍍、農副食品加工、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,選取園區、產業集群和重點區域、流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。
根據《通知》,工業園區(產業集群)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包括:以園區企業集群為試點對象,充分考慮企業間資源要素配置、物質代謝和能源梯級利用情況,開展集中式清潔生產審核,推動區域內優勢互補、資源能源高效循環利用,提升園區層面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水平和園區發展效率效益。
《通知》明確,各地生態環境、發展改革部門,按照清潔生產有關法律和規定,對“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”中的項目予以獎勵和支持。
對于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認定的“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名單”中的試點對象所屬范圍內單個企業,視同開展一次清潔生產審核。
試點項目符合有關資金管理要求的,可申請各級生態環境資金、污染治理與節能減碳專項資金,或納入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儲備庫進行融資。
全文如下:關于推薦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
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6/202303/t20230309_1019008.html